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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做好能源行业碳达峰、碳减排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在现有集中供热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推广电驱动热泵、蓄热式电锅炉、分散式电暖器等电采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冷热联供技术,采用电气化方式取暖和制冷。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办公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围绕减碳提效,实施电气化改造。鼓励电能替代项目参与碳市场交易、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电能替代。完善峰谷电价机制,适当拉大峰谷价差,延长低谷时长。
《意见》要求,加快淘汰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来源:中国建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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