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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东汛锂业有限

发布时间:2023/10/8 1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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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东汛锂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年4月27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苏12破申8号决定书,决定对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东汛锂业有限公司启动合并预重整程序。年4月27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苏12破申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睿恒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的临时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年7月3日,公司在江苏省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根据成立时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周发章(公民身份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比95%),其中出资额万元于年7月2日出资,出资额万元于年7月1日前出资,公司股东周秋凤(公民身份号码321201198)认缴出资额50万元(占比5%),于年7月1日前出资。

经公司数次工商信息变更后,智航公司目前系尤夫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营业期限年7月3日至年7月2日,住所地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龙园路号5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5986K,法定代表人徐德亮。公司股东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万元,持股比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东汛锂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东汛锂业有限公司成立于6年12月31日,营业期限6年12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住所地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港城西路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潘培璋。公司股东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持股比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锂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究开发,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相关配件的销售,金属模具、锌铝压铸件、铜铝压铸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状况

两公司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5.81万㎡,其中:智航新能源名下工业用地2宗,证载面积合计为20.08万㎡,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分别为苏()泰州不动产权第号、苏()泰州不动产权第0049号。

两公司房屋建筑物证载面积合计7.65万㎡,其中:智航新能源房屋建筑物证载面积4.69万㎡,权证编号为苏()泰州不动产权第0049号;东汛锂业房屋建筑物证载面积2.96万㎡,权证编号为苏()泰州不动产权第号(已抵押,抵押权人为交通银行泰州分行)。另根实地勘查、测量所得,两公司存在未取得权证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9.57万㎡,其中:智航新能源无权证房屋建筑物面积9.49万㎡,东汛锂业房屋无权证建筑物建筑物面积0.08万㎡。

两公司设备、车辆主要包括汽车9辆、圆柱形锂离子电池全自动卷绕机18台;圆柱形60ppm电池装配线8条;分容柜个;化成柜个;除湿系统一套;圆形锂离子电池全自动制片卷绕机14台;窑炉自动化上下料系统2套;空气气氛辊道传送式电阻炉6套等。

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效力;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除参考本公告外,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保证金、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四)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智航东汛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智航东汛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要求、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五)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招募条件

(一)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且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新能源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二)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三)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及后续工作需要认为需符合的其他条件。

招募流程

(一)报名程序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于年6月30日下午17时(以报名材料收到时间为准),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接受报名机构及报名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龙园路号

联系人:赵中桂

报名材料请以邮寄方式寄送或现场送至上述地点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文件

1、《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意向书》,主要内容为自愿按照本公告参与本次重整。

2、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①意向投资人根据本公告单独出具的承诺函;

②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意向投资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智航东汛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3、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完整提交报名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绝接受。

(三)参与遴选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的同时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不接收银行保函)。

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应一次性缴纳至管理人账户:

户名: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账号:。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如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负责在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或银行保函。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相关问题,管理人将安排回复。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安排并协调智航东汛予以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谈判并提交重整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各方可以形成重整投资方案框架意见。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应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重整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要求以及智航东汛的实际情况。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在其应缴纳的最后一期重整投资款中等额抵扣。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及重整计划履行缴纳重整投资款义务的或不履行预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上述保证金予以没收,并纳入智航东汛破产财产。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投资人积极报名参与,如有疑问,欢迎垂询。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以及债务人详细情况的,可与管理人联系。本招募公告由智航东汛破产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本招募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年6月14日

原标题:《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东汛锂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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