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窑炉 >> 窑炉市场 >> A级企业是怎样炼成的
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附加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指导意见》中充分阐释了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重要意义,在年应急预案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四项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底线思维有效应对、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坚持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坚持措施可行有据可查,指出了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保障应急预案减排措施切实有效,进一步向企业生产实际靠拢。《技术指南》包含了钢铁、有色、化工、焦化、铸造、建材、其他等7大类31个行业的适用范围、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减排措施和核查方式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对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与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15个行业进行了A、B、C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并指出企业绩效分级应按“短板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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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剖析重点行业A级绩效的共性与个性
企业能否达到A级绩效将不再以末端排放浓度为唯一指标进行考量,而是加入了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运输方式等多维度的差异化指标进行的综合考量,绩效分级行业的具体差异化指标如表1所示。
表1绩效分级行业A级差异化指标统计表从表1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以下五项特点:
1、参与绩效评级的行业在监测监控水平和运输方式均有要求;
2、除石灰窑行业特点以外,其它行业均在污染治理技术和排放限值有不同程度的要求;
3、对涉及颗粒物的行业侧重于无组织管控方面;
4、对涉及VOCs的行业侧重于泄漏检测与修复、储罐、废水和循环水系统、原辅材料及产品、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方面;
5、依据各行业自身特点,在装备级别、工艺技术、煤气发生炉、自备电厂、燃料种级、成品贮存和加热炉等方面的差异化指标提出绩效分级要求。1
分析B、C级企业升级为A级企业所面临的挑战
绩效分级行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方面体现出差异性,A级企业均为“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C级企业则制定了严格的减排措施,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对经营状况好的企业提升为A级企业势在必行,以B级企业升级为A级企业为例,逐行业分析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一)长流程联合钢铁1、污染治理技术(1)除尘设施应将袋式除尘器升级为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2)高炉煤气实施精脱硫,高炉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等技术。
2、监测监控水平(1)增加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高炉矿槽、高炉出铁场、铁水预处理等排气筒安装CEMS和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2)增加料场出入口、焦炉炉体、烧结环冷区域、高炉矿槽和炉顶区域、炼钢车间顶部等易产尘点,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
3、运输方式需要将进出钢铁企业的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80%。
·(二)焦化行业1、装备级别炭化室高度6m以上。
2、工艺技术应全部采用干熄焦工艺,或采用节水型熄焦工艺且湿熄焦塔为双层折流板,熄焦废水满足GB标准相关要求。
3、无组织管控(1)焦炉机侧炉口增设除尘系统;(2)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级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酚氰废水预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池、隔油池)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展设备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LADR)工作。
4、排放限值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炼焦工序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干熄焦SO2排放浓度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5、运输方式进出企业的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80%。
·(三)氧化铝1、污染治理技术(1)熟料烧成窑、焙烧炉、石灰窑、物料转运输送等产尘点配备电袋复合除尘或覆膜滤料等高效除尘设施;(2)熟料烧成窑炉采用低氮燃烧+SCR/SNCR脱硝治理。
2、排放限值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50毫克/立方米。
3、运输方式(1)铝土矿厂外运输采用水路或铁路,码头入厂及厂内运输均采用封闭皮廊;(2)煤炭80%以上采用铁路或水路运输;(3)天然气采用管道输送;(4)其他原辅材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运输。
·(四)电解铝1、污染治理技术电解烟气采用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技术去除氟化物,净化后烟气采用脱硫技术。
2、排放限值PM、SO2、氟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3.0毫克/立方米。
3、运输方式(1)原料氧化铝采用散装,罐车运输率达%;(2)公路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
·(五)炭素1、污染治理技术采用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湿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低氮燃烧+脱硝等高效烟气治理装置、RTO等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2、排放限值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35、50毫克/立方米以内。
·(六)铜冶炼1、污染治理技术(1)除尘采用电除尘器、高温陶瓷膜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先进工艺;(2)烟气脱硫采用两转两吸及其以上制酸工艺脱硫、离子液循化脱硫等工艺,烟气脱硝采用高效脱硝等工艺。
2、排放限值PM、SO2、NOx排放浓度达到10、50、60毫克/立方米。
·(七)陶瓷1、燃料种级窑炉和喷雾干燥塔都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液化石油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2、污染治理技术(1)PM治理采用袋式除尘、湿式电除尘等;(2)脱硫治理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钠碱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等(不含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3)喷雾干燥塔热风炉配备SNCR等脱硝装置或采用干法制粉工艺,窑炉可配备SCR或SCR/SNCR高效脱硝装置。
3、排放限值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30、毫克/立方米以内。
·(八)玻璃1、燃料种级全部使用天然气、全电、管道煤制气。
2、污染治理技术(1)PM治理采用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湿电除尘等;(2)脱硝治理采用催化还原等高效烟气治理装置;(3)取消烟气旁路,平板玻璃企业有备用治理措施。
3、排放限值PM、SO2、NOx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10、50、毫克/立方米以内。
·(九)石灰窑1、工艺技术设备采用回转窑、双膛竖窑、套筒竖窑、TGS气烧竖窑。
2、监测监控水平在厂区周边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监控PM等管控情况,可吸入颗粒物(PM10)不超过0.5毫克/立方米。
3、成品贮存全部采用成品筒仓。
4、运输方式
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
·(十)铸造1、污染治理技术烟粉尘排放环节采用袋式除尘等高效除尘设施,涉VOCs工序,采用吸附脱附+蓄热燃烧工艺。
2、无组织管控生铁、硅砂、废钢、焦炭和铁合金等粒状、块状散装物料应储存于封闭储库中。
3、监测监控水平(1)电弧炉、铝合金集中熔化炉(熔炼废铝)排放口安装CEMS。(2)在厂区周边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监控PM等管控情况,PM10不超过0.5毫克/立方米。
4、排放限值PM、NOx排放浓度不高于15、毫克/立方米。
5、运输方式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
·(十一)炼油与石油化工1、储罐对储存物料的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8kPa但小于76.6kPa,且容积大于或等于75的有机液体储罐,全部采用高级密封方式的浮顶罐或其他等效措施。
2、废水和循环水系统
(1)所有用于含VOCs、恶臭污染物废水集输输系统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接入口与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设施;(2)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浓缩池等高浓度VOCs废气应密闭收集,采用浮动顶盖或采用固定顶盖并密闭排气至热力焚烧、催化氧化、蓄热式氧化、蓄热式催化氧化等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施;(3)生化池、曝气池等低浓度VOCs废气应密闭收集,实施脱臭处理;(4)污泥处理设施应密闭排气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3、有机液体装卸(1)汽车装车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火车装车采用机械锁紧双密封鹤管顶部浸没式装载;(2)有机液体装车、装船进行密闭气相收集,并采用热力焚烧、催化氧化、蓄热式氧化、蓄热式催化氧化等处理工艺进行最终处理。
4、工艺有机废气治理工艺有机废气全部采用热力焚烧、催化燃烧、蓄热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效率大于或等于97%。
5、加热炉加热炉采用天然气、炼厂干气,实施低氮改造,NOx排放浓度达到80毫克/立方米以下。
6、监测监控水平(1)主要排放口均安装CEMS,并安装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2)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3)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以上。
7、排放限值生产工艺单元(包括储罐、装载、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排气至污染控制设备的)非甲烷总烃连续稳定达到20毫克/立方米(焚烧法)或毫克/立方米(非焚烧法),且处理效率达到97%(污水处理站不要求处理效率)以上。
8、运输方式(1)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不低于80%;(2)其他运输环节采用国五以上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
·(十二)制药工业1、原辅材料及产品使用非卤化和非芳香烃级溶剂或纯物理提取工艺。
2、废水和循环水系统(1)工艺废水全部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废水集输系统的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2)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并密闭排气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或脱臭设施。
3、工艺有机废气治理工艺有机废气全部采用热力焚烧、催化燃烧、蓄热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或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直接燃烧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80%。
4、监测监控水平(1)主要排放口均安装CEMS,并安装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2)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3)自动监控、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以上。
5、运输方式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采用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
·(十三)农药制造1、原辅材料及产品使用非卤化和非芳香烃级溶剂,生产水基化级农药制剂。
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
满足《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6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中特别控制要求。
3、废水和循环水系统
(1)工艺废水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废水集输系统的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2)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并密闭排气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或脱臭设施。
4、工艺有机废气治理工艺有机废气全部采用热力焚烧、催化燃烧、蓄热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或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直接燃烧处理,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
5、监测监控水平(1)主要排放口均安装CEMS,并安装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2)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3)CEMS、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以上。
6、排放限值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国标排放限值50%以下,或稳定达到地标排放限值(如有地标),按更严标准执行。
7、运输方式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采用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
·(十四)涂料制造1、原辅材料及产品水性、粉末涂料产品比例在50%及以上。
2、废水和循环水系统
(1)工艺废水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废水集输系统的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2)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并密闭排气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或脱臭设施。
3、工艺有机废气治理工艺有机废气采用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或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直接燃烧处理,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
4、监测监控水平(1)主要排放口均安装CEMS,并安装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2)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3)CEMS、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以上。
5、运输方式(1)物料、产品涉及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的,80%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采用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2)其余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采用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
·(十五)油墨制造1、原辅材料及产品水性油墨产品比例在50%及以上。
2、废水和循化水系统(1)工艺废水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废水集输系统的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2)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并密闭排气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或脱臭设施。
3、工艺有机废气治理工艺有机废气采用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或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直接燃烧处理,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
4、监测监控水平(1)主要排放口均安装CEMS,并安装DCS,记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2)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3)CEMS、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三个月以上。
5、运输方式(1)物料、产品涉及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的,80%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采用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2)其余物料、产品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或者采用其他更为清洁的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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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形势
通过分析研究今年印发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南》,可以看出未来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未来将向着以下方面发展。对企业的污染治理技术要求的越来越先进、越来越高效,止步不前的企业将被淘汰;企业的治理方面由主要涉气工序向着生产全过程的所有涉气工序和环节延伸;在监测监控水平方面提出了高要求,目的是为了做到有据可查,有证可取。随着污染治理技术越来越先进、排放限值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倒逼企业进行升级;运输方式要求也越来越苛刻;部分产业的工艺技术要求越来越先进,逐步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燃料要求越来越清洁。
今年的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再只是具有环保意义,它更是国家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举措,能够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逐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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